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9-12-27浏览次数:173

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凝练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根据《济宁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济医院字〔2016〕87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设立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教材奖及优秀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奖3个奖项,根据申报情况及成果质量,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3个等级。

    二、申报范围

    凡在2017年1月-2018年12月期间,我校教师作为第一承担人按期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I类期刊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016年1月-2018年12月我校教师为第一主编撰写的教材(不含学习指导、考试指南等教辅材料)可参与申报。

    三、推荐评审

    各部门、单位组织本部门、单位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的推荐申报,对成果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时效性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汇总后统一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不接受个人申报)。

学校成立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推荐专家组,对教师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研究审批公示,确定本届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评审程序、结果及异议的处理等事项均按照《济宁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济医院字〔2016〕87号)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济宁医学院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

   2.支撑材料一式2份,复印件分别装订在《济宁医学院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之后:

  (1)课题类:课题结题证书(1份原件,2份复印件)及相关支撑材料(研究报告、带有课题来源及编号的论文/著作、推广应用情况等)复印件;

  (2)教材类:教材原件2本及发行数量、使用情况、配套数字资源等证明材料;

  (3)论文类:期刊封面、目录、全文、收录、引用情况复印件。

   3.《济宁医学院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由所在部门、单位统一填报。

   4.《济宁医学院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承诺书》(附件3)一式1份,由所在部门、单位统一填报。

  (二)电子版材料

   1.《济宁医学院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济宁医学院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汇总表》

  (三)报送时间

   各部门、单位于2020年2月27日16时前,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办公楼319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杨晨OA邮箱。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部门、单位认真阅读《济宁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对于不符合推荐条件的成果,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二)往年已申报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再申报此次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已获奖励的教育教学成果及支撑材料所使用的课题、教材、论文不得再申报此次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三)作为课题类成果奖申报支撑材料所使用的著作或论文,不得同时申报教材类或论文类优秀成果奖。

  (四)本次奖励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每位教师每种奖励限申报1项。

  (五)论文类教育教学成果奖仅限第一作者申报;第一作者为我校本科生或研究生,通讯作者为我校教师的,仅限通讯作者申报。

  (六)除课题结题证书、教材原件外,其余申报材料均不退还。  

附件1:济宁医学院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2:济宁医学院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汇总表

附件3:济宁医学院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承诺书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