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8学年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21浏览次数:36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激励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济宁医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济医院字〔2016〕8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2017-2018学年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评选范围。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含2016年9月新进教师)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限额推荐。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单位专任教师人数的5%进行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专任教师总人数的5%,原则上有党政职务的专任教师不超过当选人数的20%。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本学科平均课时。刻苦钻研教学业务,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课堂教学评议结果均在90分以上。

(二)评选条件。

近两年(2016年7月-2018年6月)积极开展教育及科学研究工作,在满足条件1的前提下,同时满足条件2中(1)-(5)的至少1条:

1.完成教育科研项目1项(校级首位或省级以上有效位次);或获得1项教育科研成果奖(校级首位或省级以上有效位次);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者;或获得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者。

2.科研项目、科研奖励、论文及教材

(1)完成科研项目2项(市校级首位或厅局级前三位或省部级以上有效位次)。

(2)获得2项科研成果奖(市校级首位或厅局级前三位或省部级以上有效位次)。成果奖是指政府或学校评审的奖励,不包括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中心等评审的奖励。

(3)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同一篇论文中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不能同时使用)发表学术论文2篇(至少1篇为Ⅰ类期刊或被SCI、EI、SSCI、CSSCI收录)。论文均需在正式期刊发表,不包含会议交流及收录论文集;中文论文必须正式见刊,录用证明等材料无效。

(4)出版专著1部;或出版教材2部(省部级规划教材副主编及以上;国家级规划教材编委及以上)。

(5)满足以下四项中的任意2项:

①完成科研项目1项(市校级首位或厅局级前三位或省部级以上有效位次);

②获得科研成果奖1项(市校级首位或厅局级前三位或省部级以上有效位次);

③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Ⅰ类期刊或被SCI、EI、SSCI、CSSCI收录);

④出版教材1部(省部级规划教材副主编及以上;国家级规划教材编委及以上)。

三、近两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

(一)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者;

(二)脱产学习一年及以上者;

(三)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四)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者;

(五)教学纪律涣散,教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考试成绩等教学文件填写不认真并不按要求上报者;

(六)无故不参加学院或教研室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包括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

(七)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组织问责者。

四、推荐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一)优秀教师推荐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各学院党政领导负责组织实施,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确定本单位的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推荐上报。

(二)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校级优秀教师候选人。

(三)评审组将评议结果呈报学校研究,审批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推荐和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公平竞争、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审查有关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可靠,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真正做到评出先进,评出干劲。

五、申报材料和时限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推荐,并将以下材料汇总后于7月2日上午11:00前报送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电子版同时报送至杨森OA,逾期不予受理。

(一)《济宁医学院2016-2018学年优秀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二)《济宁医学院2016-2018学年优秀教师申报表》

(三)2016-2018学年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总结,包括评选推荐工作程序、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公示情况、评审结果等。

(四)证明推荐人成果和业绩的材料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含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收录论文需同时提供收录证明>、结题报告、鉴定报告等)。

六、奖励办法

(一)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年终考核、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学校将在教师节召开表彰大会,为本次优秀教师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联 系 人:杨  森,路  海

联系电话:3616569

附件:

1. 济宁医学院2016-2018学年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济宁医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济医院字〔2016〕85号)

3.济宁医学院2016-2018学年优秀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4.济宁医学院2016-2018学年优秀教师申报表

人事处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