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

发布者: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发布时间:2018-09-17浏览次数:755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现就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围绕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时代新要求,立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时代新使命,坚定办学方向,坚持服务需求,创新机制模式,深化协同育人,贯通职前职后,建设一流师范院校和一流师范专业,全面引领教师教育改革发展。通过实施卓越教师培养,在师范院校办学特色上发挥排头兵作用,在师范专业培养能力提升上发挥领头雁作用,在师范人才培养上发挥风向标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教学、善于综合育人和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   

二、目标要求   

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师教育院校和师范专业,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显著更新,以师范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新形态基本形成,实践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协同培养机制基本健全,教师教育师资队伍明显优化,教师教育质量文化基本建立。到2035年,师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为培养造就数以百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十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万计的教育家型教师奠定坚实基础。   

三、改革任务和重要举措   

(一)全面开展师德养成教育。  

(二)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  

(三)深化信息技术助推教育教学改革。  

(四)着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五)完善全方位协同培养机制。

(六)建强优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  

(七)深化教师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八)构建追求卓越的质量保障体系。   

四、保障机制   

(一)构建三级实施体系。  

(二)加强政策支持。  

(三)加大经费保障。   

(四)强化监督检查。

(摘自教育部网站20189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