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校内专业评估与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有关学院进行了认真的自我总结和分析,撰写出自评报告。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学校将组织专家组于6月7日-8日深入专业和课程所在学院进行实地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地考察分组与汇报时间
(一)汇报专业及课程
第一组(太白湖校区)
1.基础医学院
评估课程:药理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免疫学、系统解剖学、医学微生物学、病理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基础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公共体育(专家随机抽取5门)
2.第二临床学院
评估课程:儿科学、医学影像学
3.护理学院
评估专业:护理学(101101)
评估课程:急危重症护理学、护理教育学、临床护理技能综合训练
4.法医学与医学检验学院
评估专业:法医学(100901)
评估课程: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分析化学
5.马克思主义学院
评估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康复医学院
评估专业:康复治疗学(101005)
评估课程:康复医学概论、人体运动学、临床康复工程学
7.中西医结合学院
评估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100601)
评估课程:中医基础、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全科医学(专家组随机抽取3门)
第二组(任城校区、高教园)
1.临床医学院
评估课程:诊断学、外科学总论
2.公共卫生学院
评估专业:卫生检验与检疫(101007)
评估课程: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卫生学、环境卫生学、儿童少年卫生学、食品添加剂、食品微生物学、水质理化检验、卫生化学、毒理学基础、卫生检验与检疫(专家组随机抽取5门)
3.精神卫生学院
评估专业:精神医学(100205)
评估课程:教育心理学、普通心理学、神经生物学、发展心理学、精神病理学、临床精神病学、行为医学、医学心理学(专家组随机抽取4门)
4.口腔医学院
评估专业:口腔医学(100301)
评估课程:口腔修复学、口腔颌面外科学
5.医药工程学院(高教园)
评估课程:发酵工程、生物技术制药、药物分析、化工制图、制药设备与车间设计
第三组(日照校区)
1.药学院
评估专业:药学(100701)、中药学(100801)
评估课程:药剂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药用植物学、药事管理学、药物化学、药理学、天然药化化学、药物分析、有机化学、无机化学、中药药理学、中药学、药事管理学、药用植物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中药化学、物理化学(专家组随机抽取5门)
2. 医学信息工程学院
评估课程: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医学图像处理、医用B超仪器原理、X线机与CT设备学、医学信息检索、信息经济学、信息计量学、管理学基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机网络、数字信号处理、单片机原理、编译原理(专家组随机抽取5门)
3.管理学院
评估课程:统计学、公共政策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国际市场营销学、电子商务与网络营销、广告原理与策划(专家组随机抽取3门)
4.生物科学学院
评估课程:普通生物学、生物化学、发育生物学、普通生物学、生物化学、机械制图(专家组随机抽取3门)
5.外国语学院
评估课程:综合英语3、语言学导论、英语写作1、理解当代中国—英语演讲、跨境电商导论、综合商务英语1、商务英语笔译1、第二外语1、第二外语2、中国文化概要、美国文学、英语文学导论、英语阅读(专家组随机抽取5门)
(二)汇报时间、地点及工作日程
1.汇报时间:2023年6月7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
2.汇报地点:各校区学术报告厅。
3.工作日程:见《济宁医学院2023年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工作安排表》
二、考察工作程序
1.按照分组召开评估汇报会,听取汇报;
2.专业负责人汇报专业建设情况(15分钟);
3.课程负责人汇报课程建设情况(6分钟);
4.分组活动,现场审阅材料, 深度访谈、教师座谈、学生座谈(访谈座谈对象:相关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5.反馈会议。
三、工作要求
(一)学院材料准备
1.提供《自评报告》《专业建设简况表》及支撑材料纸质材料,按照支撑材料目录建档备查。
2.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办公室、可接受访谈时间等)。
3.评估期间本专业及所评估课程开课一览表(包括序号、专业名称、课程名称、学生所在年级、教师姓名、教师职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是否专业核心课程)。
4.评估期间本专业无授课任务的10位专任教师名单一览表(包括序号、教师姓名、职称、学历/学位、年龄、主要承担的课程)。
5.评估期间评估专业没有进行课堂教学和校外实习的20位学生名单一览表(包括序号、专业名称、学生姓名、年级、班级)。
6.提供备查的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材料。
7.提供评估汇报会现场所需《自评报告》《专业建设简况表》纸质材料和第2、3、4、5项纸质材料5份(太白湖校区7份),请各学院于6月2日前报至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二)专业与课程汇报
各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现场汇报,汇报内容应按照专业和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及专业和课程自评报告所列内容展开,务请严格控制时间,突出重点,择要进行汇报。
(三)其它事项
1.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任城校区管理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协助做好专项评估保障工作。
2.各相关学院应依据本通知安排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指定一名专项评估联络员,做好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统筹协调对接工作,请于6月2前将名单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3.各相关学院应对评估过程适当地进行影像记录,并选取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照片,制作本专业及课程评估档案册。
4.专家进校考察期间,请所有承担所评估专业和课程授课任务的教师做好听课准备。教师应做到着装整齐,课程进度与教学进度表相吻合,带教案进教室,课堂讲述清晰,重点突出,能够与学生形成互动;学生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
5.评估期间,校外评估专家食宿由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统一安排,具体事宜由中心联络员与学院联络员对接。
6.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太白湖校区办公楼323、319房间,联系人:陈宁、杨晨、李文福,联系电话:0537-3616567,3616568(616567、616568);日照校区办公楼1217房间,联系人:葛顺、薛英杰,联系电话:0633-2983787(633787)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联系。
附件:济宁医学院2023年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工作安排表
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