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发布时间:2023-07-06浏览次数:1247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41 号)》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教师参加本次暑期教师研修活动。

一、学习时间及方式

专题研修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8月31日期间,报名、学习方式与课程设置等与2022年暑假、2022年寒假教师研修总体一致,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选择相应学段报名、自主选学,完成配套测试、获得相应学习时长,请各学院组织教师按要求进行学习。

二、学习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暑期教师研修活动,鼓励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本次学习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将记入教师个人培训学时。

(二)学习过程中请各学院收集并留存教师线上学习照片、收集教师获得的学习证书。

(三)培训结束后,各学院将参训情况、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学习收获等形成典型案例,9 月 4日前发送到薛英杰 OA 邮箱。

联系人:薛英杰,联系电话:18263368408(628408)

附件1:_鲁教师函〔2023〕41号_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_.pdf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