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23-12-1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建设,持续发挥“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在“双师型”教师培养中的作用,根据《济宁医学院“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方案》(济医院字〔2021〕193号)和《关于开展“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自查工作的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范围

第一批遴选的法医学与医学检验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管理学院、护理学院、精神卫生学院、生物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药学院、医学信息工程学院、医药工程学院10个学院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1.12月15-25日开展自查。

2.12月26-31日撰写并提交中期检查自查报告,报告按照各培养培训基地所列协议内容进行撰写,以学院+建设基地名称命名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薛英杰OA纸质版济宁校区交至教师发展中心319办公室日照校区交至教师发展中心1217办公室。

联系人:薛英杰  电话:0633-2983787  633787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