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济宁医学院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方案》,有组织、有策划、有实效地做好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孵育和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加快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培育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培育形成一批标志性、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以济宁医学院为第一单位获批省级本科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等高级别奖励,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二、培育内容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人才培养核心地位,以本为本,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的效果。 围绕本科教学改革方向及设计、论证和实施等方面,具有理论引领性与实践创新性,特别是一流大学、一流本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新文科、新工科、新医科、创新创业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产业学院建设、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协同育人和综合改革等持续推进、重点建设的项目。
三、培育类别、数量
拟培育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0项。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经两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一定的实施基础和保障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良好的思政素质与职业道德、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主持并直接参与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培育,且不能参与其他团队申报;团队成员最多参与2项成果培育,申报每项成果的成员不超过10人。
(三)鼓励学科(类别)专业带头人、领军学者担任项目负责人,组建医理工管交融、文理交叉的项目团队,切实带领项目团队从事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改革实践、成果产出、奖项申报等各项工作。
(四)对于由学院独立负责的项目,每个学院在每类项目上限报1项;对于跨学院、跨单位项目,由牵头学院负责申报审核,牵头学院在每类项目上限报2项。
其他条件遵照《济宁医学院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方案》执行。
五、项目管理
(一)学校对获批立项的重点项目给予3万元/项资助;一般项目给予1.5万元/项资助,鼓励各单位提供配套经费支持。资助经费采取“分批拨付”的形式。项目获批后,拨付总经费的30%,中期检查通过后下达总经费的40%,完成目标后下达总经费的30%。
(二)成果培育周期一般为两年,立项一年后学校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对于培育成果中期检查不合格,将采取限期整改、撤销立项等处理措施。原则上学校将从每一周期申报的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中遴选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三)未能按期结题的培育项目可申请延长培育期,但不追拨经费。到下一届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公布时仍未能结题的项目,停止培育。对延期后仍不能结项的将予以撤项处理,并不能再次作为主持人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六、结项要求
(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应注重显性成果的体现,如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论著或教材、应用推广效果及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等。
(二)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结项标准为获得与培育项目密切相关的,以济宁医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省级教学成果奖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三)教学成果培育项目获得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按照学校相关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济宁医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按照填写说明要求进行填写;
(二)如本次申报的教学成果核心内容曾经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应同时提供成果取得新的重大创新进展的说明材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评奖成果支撑材料:教学成果鉴定书或验收证明;成果应用推广证明;教研论文封面、目录、原文;教材或专著的封皮、目录及其他支撑材料,合成一个PDF 格式文件,形成目录,纸质版材料左侧装订成册提交,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4:00前将纸质版《济宁医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签字盖章版《济宁医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PDF版申报材料《济宁医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命名为“项目类别+**项目申报书+负责人姓名”)《成果培育项目支撑材料》(命名为“项目类别+**项目支撑材料+负责人姓名”)及电子版《济宁医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汇总表》发送至杨晨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晨 联系电话:616568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