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根据《济宁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暨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类别
(一)立项范围。2024年教改项目立项范围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学科专业调整、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高等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等。根据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2024年新增“高等学校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改革创新研究与实践”等内容,具体见《2024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参考指南》)。
(二)立项类别、数量。202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施行限额立项,立项总数30项左右。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1年9月—2024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临床医学类专业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教学管理人员以及教辅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的主持人,除满足上述重点项目主持人条件外,5年内还应参与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3次及以上,相关资格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认定。
(二)项目组成员。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积极开展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重大专项主要参与者不限人数。
(三)申报限制。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校级教研项目,主持及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无重大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相应的省级、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人主持研究的校、省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的项目;有延期各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者不得申报;3年内有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撤项者不得申报。
三、项目评审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2024年济宁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单位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核,写出书面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初审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需要和可能,若申报的项目选题类似,应做好协调工作,以合并申请为妥。
(二)教师发展中心对全校申请项目进行汇总、预审后,组织专家评审,并将专家评审结果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确定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名单。
四、省级项目遴选推荐
(一)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推荐指标数,从立项为校级重点的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2024年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按专家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省级重点和面上项目。
(二)对立项的2024年“111”计划(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教学改革项目),列入教改项目重大专项管理;每个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推荐申报本领域重点项目1项;近5年内参与过高校招生人才选拔命题工作的高校,可申报L类选题“专项支持项目”重点项目2项,研究内容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确定;为支持山东现代农业、医养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海洋等高等教育共同体建设,每个高等教育共同体可从本共同体成员单位中推荐重点项目不超过3项、面上项目不超过3项。以上各项均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未被省立项的项目,转列为校级重点项目。
五、项目管理
根据山东省相关规定和《济宁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济医院字〔2022〕71 号)文件精神,各项目组围绕选题及预期成果开展研究,各二级单位应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加强指导,督促项目研究进度和效果。
六、项目结项
(一)校级项目
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参照学校有关规定要求撰写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结题时,项目成果须对应或不少于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
1.重点项目。完成项目申请书中既定的各项研究任务,形成完整的研究报告,项目负责人以济宁医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术论文(文中明确标明项目来源、名称及编号)或与课题相关的标志性实践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高质量论文2篇;或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高质量论文1篇及与课题相关的标志性实践成果。
2.一般项目。完成项目申报书中既定的各项研究任务,形成完整的研究报告,项目负责人以济宁医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术论文(文中明确标明项目来源、名称及编号)或与课题相关的标志性实践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高质量论文1篇;或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省级及以上正规期刊论文1篇及与课题相关的标志性实践成果。
(二)省级项目。按照山东省有关通知精神和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由申报者所在单位进行推荐上报。推荐过程中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对推荐项目主持人、参与人的资格审查以及有关支撑材料的审查工作,确保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推荐过程中应注意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以及单位实际情况做好教改项目的规划和优化整合,扎实推进学校专业内涵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果。
(三)材料提交。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7日10: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办公楼319房间),《申请书》及《申请书(匿名)》PDF电子版(命名格式为“课题名称+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申请书/申请书(匿名)”)、电子版《济宁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杨晨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同时提交纸质版《2024年济宁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24年济宁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匿名)》《济宁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负责人本科教学工作量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填写,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项目申报个人诚信承诺书》(留存二级单位备查)《项目申报推荐单位诚信承诺书》各一式1份。
(四)推荐申报省级教研项目确定后,项目负责人填写《2024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工作。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晨
联系电话:3616568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2.《济宁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3.《2024年济宁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4. 《2024年济宁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匿名)》
5. 《2024年济宁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6. 《项目申报个人诚信承诺书》
7. 《项目申报推荐单位诚信承诺书》
8. 《项目负责人教学工作量证明材料》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2024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暨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工作.rar
发文_鲁教高函〔2024〕34号_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_高教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