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发布时间:2026-06-29浏览次数:10

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课题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及经费

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和0.5万元的经费资助。获批项目的开展需要应用数智化技术和产品的,必须采用超星相关平台。

二、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为我校在岗教职工,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不得以立项的各级各类课题重复申报学会专项课题;已承担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且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3.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申报,学会不受理个人直接递交的申报材料。

三、申报数量

学校限推3项。

四、研究周期

原则上不超过2年,确需延期的,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

五、申报程序

1.负责人通过学校“高等教育研究管理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实名申报书需经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具体操作见附件7。

2.各单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5)Excel及签章PDF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夏帅OA邮箱,文件及邮件主题统一注明“XX单位+山东省高教学会2026年高教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后公布推荐名单,请相关课题负责人于2026年8月28日前,将经学校签字盖章的文件上传至“山东智慧教育平台”(https://higher.sd.smartedu.cn)。

六、其他要求

1.申请人须如实、准确填写申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重复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已获立项的将作撤项处理,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请各单位严格做好资格审核、择优推荐,确保申报质量。初审时应充分考虑申报指南类别,对选题类似的项目做好内部协调与优化整合。

3.项目立项后,负责人须按照《济宁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济医院字〔2025〕179号)要求,申请匹配经费,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人:夏帅        联系电话:665218,3616569

附件:

附件: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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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通知-关于开展2026年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