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22-12-27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 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鲁教厅办字〔2022〕63 号》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教师参加本次寒假教师研修活动。

一、学习时间及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学习时间安排:2022 年 12 月可以进行“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的学习2023 年1 月5日-2 月 28 日可以进行专题所有课程的学习,详情请参照附件。

二、学习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寒假教师研修活动,鼓励引导教师积极参与,本次学习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将记入教师个人培训学时。

(二)学习过程中请各学院收集并留存教师线上学习照片、收集教师获得的学习证书。

)培训结束后,各学院将参训情况、典型案例和经验总结于35日前发送到薛英杰OA邮箱。

联系人:薛英杰,联系电话:18263368408(628408)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的通知_教师处_依申请公开.pdf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2年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