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职责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教师发展、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教学督导、教育教学研究等工作的直属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办学理念、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及学校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学校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和高等教育研究规划及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构建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并组织实施。
2.建立教师发展档案,规范教师职业发展过程,提升教师职业能力。负责教师资格证的办理及新入职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教师资格证和校内培训合格证双证上岗制度。
3.负责教师发展培训工作。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实施青年教师成长计划,组织实施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教师的评先评优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各类示范教学、观摩教学、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师发展研讨交流活动,研讨教师专业发展问题,交流和分享成功经验。负责教师发展的咨询服务工作。
5.制定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标准,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教学环节的日常性和周期性动态监控。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本科教学检查和专项检查。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并收集各种教学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反馈、督促改进。
6.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教学督导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组织实施校级督导的督教、督学和督管活动。
7.负责制定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配合专业认证、审核评估等工作;组织教学质量第三方评价工作。
8.负责制订完善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组织校内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对教学全程进行监督、指导、反馈与跟踪,组织教学质量评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
9.开展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及时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动态,关注高教热点,发布高教资讯,为领导决策和教师开展教研教改活动提供服务。
10.负责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立项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各级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申报、评审、推选及其推广应用等有关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信访、保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