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3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学分统计工作,请按照济医院字〔2022〕69 号文件《关于印发〈 济宁医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具体要求,统计上报教师2023年获得学分情况。
提交时间:2024年1月12日前
学分统计时间节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提交内容:
附件《 2023 年济宁医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学分汇总表》.docx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12月28日
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3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学分统计工作,请按照济医院字〔2022〕69 号文件《关于印发〈 济宁医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具体要求,统计上报教师2023年获得学分情况。
提交时间:2024年1月12日前
学分统计时间节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提交内容:
附件《 2023 年济宁医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学分汇总表》.docx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