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6〕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立项暨省级立项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及推荐申报类别
(一)校级教改项目除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外,拟单设“留学生教育、思政课教育、儒医文化进课堂研究、新任教师教学研究、科研促进教学研究”等教改项目专项。
(二)省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专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围绕《2026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自主选题。
二、立项及推荐申报数量
(一)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数量
50项左右。
(二)省级教改项目推荐申报数量
1.申报限额:待分配后另行通知。
2.可分别申报“推进《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三进’外语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数学课程教学改革专项支持项目”“人工智能赋能学科专业通识课程与题库体系建设”“外语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专项”重点项目各1项,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
3.可申报“高校劳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专项支持项目”(研究周期1年)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及面上项目各1项,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
4.可申报“2030年国家教学成果奖重点培育项目”1项,现任(以申报时间为准)校领导可作为主持人推荐,其数量不超过本校教学成果奖重点培育项目推荐总数的20%(按四舍五入计,不足1个的可推荐1个)。
三、申报条件
(一)教改项目主持人
1.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新任教师教学研究”专项限2023年9月1日以来入职的教师申报,其他类别申报条件不作要求。
2.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须为本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3年9月—2026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且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学时一般不少于96学时(临床医学类专业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一般不超过10人。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仅限申报1项,主持及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凡有在研校级教改项目或撤项未满3年(限教发归口),以及主持省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已获立项的相同或相似内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列入思政课省级教改项目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除“2030年国家教学成果奖重点培育项目”外,校领导不参与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2.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20%(按比例不足1项的,可申报1项);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重点项目申报限额数的60%。
3.“专项支持项目”按鲁教高函〔2026〕21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负责人于2026年11月18日前,通过学校高等教育研究管理平台(https://jnmcjy.mh.chaoxing.com)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6。
(二)各单位于2026年11月18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Excel及签章PDF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夏帅OA邮箱,文件及邮件主题统一注明“XX单位+2026年济宁医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三)学校评审与省级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后公布推荐名单,请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11月28日12:00前,将相关文件上传至“省教改系统”(https://gdjy.sdei.edu.cn/bkjg/login/login_toIndex)。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如实、准确填写申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重复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已获立项的将作撤项处理,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请各单位严格做好资格审核、择优推荐,确保申报质量。初审时应充分考虑选题指南类别,对选题类似的项目做好内部协调与优化整合。
(三)项目立项后,负责人须按照《济宁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济医院字〔2025〕179号)要求,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省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须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教高函〔2025〕24号)规定的结题条件执行。
(五)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织团队申报。
(六)已推荐为省级教改项目的,不再立项校级教改项目。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鲁教高函〔2026〕21号文件要求。
联系人:夏帅 联系电话:3616569、665218
附件:
附件3:2026年济宁医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上级通知-鲁教高函〔2026〕21号_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校通知-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暨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上级管理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学校管理办法-OA院字179号 关于印发《济宁医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通知.pdf
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6年11月4日
